大陸國務院日前公布新版《出境入境管理規定》,將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新制共19條,除強化大陸公民海外安全管理,也加強對出入境仲介、外籍人士及違法出入境行為的監管。以下整理七大重點一次看懂。

建立海外風險警示制度
大陸外交部、文旅部及駐外使領館將依據戰爭、武裝衝突、治安、天然災害、重大事故及傳染病疫情等情況,持續發布海外安全提醒及旅遊風險提示,提醒民眾避開高風險地區。
高風險地區可被勸阻出境
移民管理機關受理護照、出入境證件及邊境查驗時,可提醒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大陸公民提高警覺;若屬最高風險等級,或當地頻繁發生危及人身安全事件,必要時可勸阻民眾出境。
提供假資料恐遭拒絕出入境
無論大陸公民或外籍人士,若申請護照、簽證或其他出入境證件時提供虛假資料、不實陳述,移民管理機關可拒發證件,甚至拒絕出境或入境。
違法者最長3年不得出境
大陸公民若因非法出入境、騙領證件遭處分,或在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最長可被限制6個月至3年不得再次出境;涉及出口管制及技術安全者,也可能遭限制出境。
外籍人士最長5年不得入境
外籍人士若提供假資料、非法入境、涉及邊境犯罪,或遭列入大陸反制、不可靠實體等名單,最長可被禁止入境5年,並可依法拒發大陸簽證。
出入境仲介全面納管
新制建立仲介備案制度,凡從事簽證、移民、護照代辦及相關諮詢服務的業者與從業人員,都須向移民管理機關完成備案;境外企業不得直接在大陸境內提供相關仲介服務。
違規仲介最高罰5萬元人民幣
若仲介涉及虛假宣傳、協助偽造文件、非法販售個資、違法辦理簽證或協助跨境犯罪,除沒收非法所得外,最高可處人民幣5萬元罰款,嚴重者還可能遭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規定也要求相關部門建立違法檢舉機制,強化跨部門合作,加強出入境安全管理及中介市場監督。官方表示,新制目的在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同時保障合法出入境人員權益,並提升海外安全風險防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