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氣爆案二審大逆轉,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被判無罪,過失責任全在高市府;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此次判決針對的是28年前,由吳敦義擔任市長的高雄市政府所負責的工程施作,請有心人士勿再操弄高雄的傷痛。吳敦義幕僚今天深夜回應說,當初管線施設緃使是吳市長時代的高雄市政府,但民國87年12月25日謝長廷就任市長起的高雄市,可是民進黨執政。
吳敦義幕僚表示,如果這些年,包括謝長廷市長丶陳其邁及葉菊蘭代市長及陳菊市長團隊,有一個稍盡職責,認真而切實地檢测,必然會發現這個管線裸露且鏽蝕的問題。
他說,所以,包括趙建喬在內的市府人員,當年如果失職,其後的相關人員責任不就更大?何況,民進黨主政的高雄市政府,年年向管線業主收取高達一億七千萬的道路使用費,並以地下管線全面數位化獲行政院頒給「國家品質獎」,結果還造成大氣爆,民進黨還好意思推卸責任嗎?
中時 黃福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