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不滿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接受媒體採訪時,影射他對法官「施壓」,意圖影響審判結果,提告求償120萬元。台北地院今宣判,認為黃的行為確實易讓外界誤解,且黃身為知名司法記者,可受公評,遂判黃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資產127億元,有媒體報導「鄧文聰掏空案驚爆一審法官遭關說脅迫」,影射黃越宏關說司法。北院調查後,以新聞稿澄清承審法官、審判長並不認為遭關說或脅迫。
對於北院的新聞稿,林達向媒體表示:「調查結果等於是替這樣『施壓』的記者粉飾行為…」黃越宏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
北院審理期間傳喚承審法官江俊彥,江證稱,黃越宏與他聯絡時,說原本覺得他是不錯的法官,沒想到遇到幸福人壽案子就用盡心機去羈押被告,幸福人壽案涉及利益大,法院一定要小心處理。
江俊彥說,黃越宏接續表示手上有一些不利他的事證,要當面提示給他看,但他認為距離幸福人壽案宣判只剩一、兩週,見面要等到宣判後,黃卻回覆:「這事情下週可能就要登出來,是給你機會說明」,幾經周旋後黃才表明是關於加班費不實的問題,最後他仍婉拒見面。
法官認為,此事經新聞稿澄清後,仍會使人認為存在關說個案情事,且黃越宏為知名司法記者,採訪過程、新聞發表有無不當,與公益息息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縱使林達言論令他感到不快,仍屬善意評論。
林達另指黃越宏是鄧文聰的「豬隊友」,北院也傳鄧作證,鄧指黃的行為讓承審法官對他產生不良印象,對他官司影響很大,法官認為以「豬隊友」一詞指黃拖後腿、幫倒忙,也屬合理評論,遂判黃敗訴。
中時 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