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第一次公告的紓困申請即將在明(10)日截止。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在立法院表示,文化部截至8日已經收到2794件申請資料。然而不少立委也提出疑問,第一次公告時原紓困補助預算僅11億,雖然在「藝文紓困2.0」方案中,紓困補助金額提高到18億,但以目前需要的補助金額算起來達13億,已經超過第一波預算,資金是否夠用?鄭麗君表示,審查時會依照第一次公告的辦法進行,會依照補助原則作業,屆時才較能掌握所需的補助金額。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表示,根據4月7日文化部提供的資料,已收到1620件補助申請,申請金額已經高達13.6億,其中藝文事業有792家,總申請經費共13億1823萬,自然人有828件,總申請經費需4277萬,「以第一波的預算來看,金額已經超過預算,怎麼因應不足的部分?許多申請者也擔心,審核上會不會因此變嚴格?」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表示,對於藝文事業所需的貸款,有銀行表示,雖然有收到公文,但還是不清楚該怎麼做,而在自僱者方面,影視、表演等個人工作者往往只依賴一通電話約定工作計畫和時間,難以提供證明,「現在雖然是都鼓勵大家先送件,但許多申請者擔心,認為送件之後可能被退件的機會很大。」
鄭麗君表示,目前對於所有提出的申請,文化部都沒有退件,「審查時,文化部會根據受衝擊狀態訂定一些原則,例如優先補助人員薪酬,以及給予營運的支持,也會看是否有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所以會依據這些原則作業。第一次公告時,補助形式已大略成型,也是依據這些形式規劃紓困2.0的方案,待立院通過特別預算,就會實施。」
萬美玲也指出,第一波藝文紓困補助事業補助上限250萬,但第二波在大型藝文事業的補助規則就沒有上限,「如果有些大型藝文事業在第一波已經提出申請,但符合第二波的條件,那能否放棄第一波,改申請第二波?」鄭麗君則表示,第一、二期的申請事實不得重複,原則上在第一次公告申請時就會儘可能紓困。
林奕華也建議文化部成立「文化藝術紓困振興專案辦公室」,「許多藝文工作者平常不一定知道怎麼跟政府打交道,如果有專案辦公室能提供諮詢,有專人輔導,像是一些自僱者不知道如何得到證明要如何協助等。這些是第一線很需要的協助。」
鄭麗君表示,目前每個業務職掌單位都有窗口,部裡也有指揮中心,幾乎每天開會,「目前沒有任何退件,一定會受理審查。自僱者的部分,如果真的沒有辦法證明,也可以請邀請單位提供資料,或是由企業將合作的自僱者納入,一起提出申請。」
中時 許文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