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屏東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10多年,近日懷疑男方有婚外情,遂查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不料竟驚見老公和其他女性在車內親吻、擁抱,還錄下撞擊、女性嬌喘聲,讓她當場崩潰,氣得向小三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告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人夫嗨玩車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元配主張,她與丈夫於98年2月16日結婚,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詎男方婚後仍長期與多名異性有疑似不正當交往關係,自己考量子女年幼,仍希冀維繫2人之婚姻,無奈對方再次出軌,不僅和被告同車出遊,甚至在醫院停車場內車震,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親吻、撞擊、及女性嬌喘聲。
被告辯稱,人妻提出之車輛行車紀錄器內容,實有多名不同女性出現畫面中,雖其中於醫院停車場內攝得之畫面內容顯示,她確實經攝得穿越車輛前方,惟該處為公共停車場,就算自己出現在該場域也合乎常情,單以行車紀錄器攝得之疑似男女間親密行為聲響,實不足以證明即係被告本人所為。
屏東地院勘驗約18分鐘影片,發現行車紀錄器拍下被告身影後不久,明顯錄下女子因性行為所發出之呻吟聲,接著出現男子聲音稱「小心喔,我幫你開門」,並錄得關門聲後,被告隨即出現於車頭畫面中,依前揭畫面、聲響連貫之情形判斷,足證車內女性就是被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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