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去年(113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肇事的酒駕男當時逃逸,但後來竟然又開車載著女網友,開回案發地點附近停妥「車震」跟「觀賞」自己犯下的錯,證據在國民法官法庭播放全場傻眼,檢方昨(3日)向法院求處重刑。

這起發生在去年5月7日深夜11點左右的慘劇,事發地點在成功街與民生南路的交叉口,67歲的死者陳姓婦人,當時在該處停好車以後,才走到車尾就慘遭嫌犯楊姓男子高速撞飛,當下身受重傷倒地昏迷不醒,警消趕來後檢傷發現她的頭部跟胸部都重創,右上肢、右下肢嚴重骨折,全身幾無一處完好,緊急送醫搶救後因為傷勢過重回天乏術,家屬到場認屍悲慟不已。

但誇張的是,全案昨(3日)經國民法庭審理,法官當庭播放楊男車內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赫然錄到楊男當下肇逃以後竟然不是跑去躲起來,而是要趕去幾百公尺以外的超商載一位女網友,然後折返事故現場附近停下來,一邊在車上跟女網友發生關係,一邊「觀賞」自己的「傑作」,冷眼看著醫護人員搶救陳婦。
該名跟楊男發生關係的女網友,昨天也出庭作證,表示被楊男接上車時,看到他的車頭凹陷,當下脫口問他「發生什麼事?」楊男表示「稍早有發生車禍」,後來他們在車上發生完關係,楊男表示「我有喝酒已經醉茫茫」,要她自己搭小黃回家。
兩項關鍵到不能在關鍵的鐵證曝光,楊男完全無法洗脫丁點罪名,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也在國民法庭上,表示「被告直到被檢方偵結起訴後,才坦承酒駕撞到人,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與賠償」、「被告肇事逃逸後,竟是趕著去載女網友發生關係」,加上楊男案發後在住處落網,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5毫克,認為其酒駕事實明顯,惡性重大,當庭請求法官處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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