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外案!經濟部前次長楊世緘被控低賣持股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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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案外案!前政務委員、國策顧問楊世緘被控將其管理「全球策略創投基金」(GSI蓋曼)的4000張浩鼎股票,以每股40元低價全數轉讓給楊另主導的GSI薩摩亞公司承接,疑「左手轉右手」、「低賣自肥」。台北地檢署認為楊處分浩鼎股票前曾向股東會報告,且賣浩鼎股票有獲利,沒有背信犯意,將楊不起訴。

楊在國民黨執政時,曾任經濟部次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府國策顧問,國民黨在野後轉換跑道成立創投公司,掌握數億基金。浩鼎案爆發時,楊的薩摩亞全球策略創投基金,被爆料是浩鼎第6大股東,引發議論,藍營人士質疑國民黨遭楊坑殺,綠營則懷疑涉內線交易。

浩鼎案爆發期間,楊被股東告發,楊身兼英屬蓋曼群島全球策略創投公司(GSI蓋曼)、全球策略投資顧問公司(GSIM)負責人,GSI蓋曼2009年9月至2011年1月購進浩鼎股票4000張,明知2012年9月至10月,浩鼎在盤商交易價為每股52至73元間,卻於2012年10月5日以每股40元全數轉讓給楊的GSI薩摩亞公司。另楊成立GSEI公司,以美金500萬投資TWINCREEKS公司,將投資虧損列在GSI蓋曼帳上。

楊辯稱40元出售浩鼎股票已達預期獲利,售股前曾報告股東會、董事會,因太陽能市場價格下跌,致投資TWINCREEKS公司虧損,事後股東不願繼續投資,沒有背信。

檢方認為,盤商報價並非實際交易價格,無法認定40元為低價,楊售股前曾徵詢GSI蓋曼原股東是否加入新創投繼續持有浩鼎股票,另依北院民事判決,楊將TWINCREEKS虧損認列GSI蓋曼帳上,難認背信,依罪嫌不足,不起訴楊。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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