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台中市的28歲郭姓身障者搭乘國道客運到龜山區遊玩,但店家覺得可疑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郭男有重度身障,而且答非所問,後來靠著郭男的隨身手冊,找到郭男姊姊,警方自掏腰包,購買國道客運車票後及送上100元現金,成功送郭男回家。事後家屬寄上感謝信,還有現金400元,處理員警也相當感動。
警方表示,當時在郭男隨身手冊紀錄中找到家住台中姐姐電話,得知郭男雖然身障者但愛坐公車,不知為何會坐到桃園。但是自己也無法到桃園接弟弟,希望警方協助,讓弟弟搭回台中,他就會自己回家。
因為當時郭男已身無分文,警方自掏腰包,購買國道客運車票及100元現金讓郭男收好帶他坐上公車南下。20日員警接獲家屬感謝信,還有現金400元。員警說,助人為快樂之本並未想到回報,但是收到感謝信時,看見家屬字字句句的真心感謝非常感動。
中時 賴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