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方3日晚間9時許巡邏經過延平地下道,發現潘姓28歲越南籍男子擺攤販賣炮竹煙火,經清點包括沖天炮、連發煙火共9種炮竹,總重量達66.7公斤,火藥量達8.6公斤,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通報桃園市消防局到場沒入。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長賴志忠說,潘姓越南籍男子陳述只是幫友人代管現場鞭炮,由於現場查獲數量已超過《爆竹煙火管理條例》25公斤規定,依法沒入銷毀。賴志忠說,國人目前對於年節販賣鞭炮相關罰則已有了解,但對外籍人士來說卻認為是「外快」,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觸法。(楊宗灝)
中時 楊宗灝
桃園警方3日晚間9時許巡邏經過延平地下道,發現潘姓28歲越南籍男子擺攤販賣炮竹煙火,經清點包括沖天炮、連發煙火共9種炮竹,總重量達66.7公斤,火藥量達8.6公斤,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通報桃園市消防局到場沒入。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長賴志忠說,潘姓越南籍男子陳述只是幫友人代管現場鞭炮,由於現場查獲數量已超過《爆竹煙火管理條例》25公斤規定,依法沒入銷毀。賴志忠說,國人目前對於年節販賣鞭炮相關罰則已有了解,但對外籍人士來說卻認為是「外快」,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觸法。(楊宗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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