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黃姓機車騎士行經路口,被後方汽車按喇叭,2度煞車轉頭看,後車將黃男2度煞車畫面向警方舉發,黃男收到1萬2千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處罰,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黃男有理,撤銷警方和監理所裁罰處分。
黃男指去年6月1日騎機車在中正路近竹光路口前,提前橫越車道,後方轎車車主多次按喇叭,他不知道後車是要從那邊超車,因此煞車減速回頭看狀況,隨後後車向左方跨越雙黃線超車左轉,他也正好左轉,但超車車主隨即靠右停在機車道攔下他,並出口辱罵。
黃男遭後方車輛以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中驟然煞車」交通違規,警方檢視違規影像畫面,確認黃男機車在外側車道,直接變換車道行駛至內側車道,行駛中驟然煞車並回頭看後車,影響交通安全。
行政庭法官勘驗畫面認為,騎士回頭確認後方車輛行車動態時,煞車本即正常舉動,很難苛責有任意驟然減速之情,加上影片沒有聲音且不完整,認警方「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情形,不應該舉發。
警方和監理所處分黃男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中驟然煞車」,裁處罰鍰1萬2千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法官認為裁罰有誤,認同黃男主張撤銷的理由,裁定撤銷罰單及相關處分。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