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男法官偷拍女法官電腦私密「檢舉婚外情」 今判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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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2年前桃園地院前法官蔡政佑懷疑同辦公室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私下偷拍其辦公室電腦螢幕還向院長檢舉,最後驚傳烏龍一場。蔡政佑也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定讞,並撤職、停止任用2年。民事部分,桃園地方法院判賠女法官40萬,本案還可上訴,至於原告女法官其餘假執行之聲請則遭駁回。

法院爆發醜聞,今民事判決出爐,圖為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map)

桃園地院前法官蔡政佑於2021年5月25日中午,趁曾姓女法官暫時離開辦公室,蔡藉此機會偷看曾女電腦螢幕上與他人之LINE對話紀錄。

主因是蔡男懷疑曾女有婚外情,隨即以手機偷拍曾女電腦螢幕上之對話紀錄與私密照片,同時將向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檢舉。

但是曾姓法官後來知道被偷拍後反而向桃檢檢舉,桃檢派員搜索桃園地院,當時引發院檢雙方極大震撼。

蔡政佑事後依妨害秘密罪遭判刑5月定讞,後來因本案被送上懲戒法院審理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儘管蔡不服提出上訴,最終還是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確定。

另外桃園地院民事庭今天(24)下午審理宣判蔡政佑應給付原告40萬元。

應自民國2022年7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5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原告以13萬3000元為被告蔡政佑供擔保後得假執行;被告蔡政佑如以40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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