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陳姓男子駕駛公司剛改裝好的千萬保時捷911GT3去試車,結果途中竟然失控撞山壁,公司氣的求償327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是在公司授權下執行,判免賠。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任為高雄的一間超跑改裝廠的行銷部員工,去年7月她開著定價1028萬元的頂級保時捷911GT3外出試駕,為了測試改裝好的性能開上仁武區一處山路結果打滑撞山,公司認為他非試駕部門員工,因此向他求償維修費227萬和車輛減損費100萬共327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陳男稱是車行為是經由由研發部經理指揮不特定的同仁隨機進行,試車的天候、路線也是經理決定,當時他只是正常駕駛,並無激烈操駕,所以無過失。
法官認為,陳男之前即曾被允許作試車工作,這次試車是由研發部經理指示辦理,後來經理也坦承雨天試車是錯誤的決策,因此認為陳男的試駕是經過公司權責單位主管所指示執行,沒有不法或可歸責性,因此判他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