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者:張訓鴻(新北市新店區居民)
近日,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的合法拆遷案再度被推上社會輿論高點,不是因為新事證或政府程序瑕疵,而是該案的地上物佔有者另闢戰場,與地方罷免團體聯手操作,將本屬國有土地的自用房舍包裝為罷免連署站,意圖以政治議題包裹個人土地訴求。這場操作的荒謬之處,在於明知土地非己所有、拆遷合法,卻刻意混淆視聽,把依法行政誤導為打壓民主、公然對抗法律,讓人不禁要問:這樣的鬧劇,還要上演多久?

依法行政是社會穩定之根基,不應透過議題包裝而妄想公然對抗法律。(示意圖/freepik)
事實上,該戶人家長年佔用國有土地,從未擁有完整的房地產權,購地申請也未成功。這是台灣都市發展常見的法律事實,並非人權侵害。然而,如今這名佔有者不僅不面對現實,反而利用媒體操作與議題搭便車之便,把自家當作「民主聖地」來營造悲情氛圍,還與罷免團體掛鉤互惠,彼此借勢、互抬聲量,可謂交相賊式的經典翻版。
罷免是民主體制中的一環,本應有明確的監督對象與正當訴求。如今卻被人利用成個人土地糾紛的工具,當成舞台宣傳私產訴求,這不僅消費罷免制度的神聖性,更對本就敏感的地方政治氣氛火上加油。罷免團體為了博取流量與話題,竟甘於配合這類本質為「拒絕依法拆遷」的行動,完全無視其核心並非民主權利受損,而是私人違建應依法處理的都市管理問題,令人遺憾。
筆者並非反對居住正義的追求、更非反對人民合法行使自身權力,但正義不應以破壞法治為代價。如果只要住得久、喊得大聲、媒體鏡頭夠多,就能凌駕國有財產權,那其他依法繳稅、按制度申請土地與建築許可的市民,豈不是成了這場制度破口中的犧牲者?
同樣荒謬的是,這場風波中,一些自詡人權倡議者與學者也紛紛下場,以文資、歷史記憶、社會公益等語彙包裝這樁土地糾紛,避談土地所有權未明這一根本事實。這種選擇性發聲,掩蓋不了整起事件本質依然是「佔有公地拒絕搬遷」。這不是捍衛居住權,而是以正義之名,進行精緻而有計算的話語操控。
依法行政不是國家暴力,反倒是保障公共利益與土地秩序的基本底線。我們樂見民眾關心公共事務、行使政治權利,但請勿將罷免神聖化為私人糾紛的工具。更不應讓一場明確的合法拆遷,被包裝為「公義對抗暴政」的悲情敘事舞台。
法律不能失去邊界,民主更不應成為掩護違法的藉口。這樣的戲碼演得太久,只會讓真正守法的公民越來越失望,也讓社會的公平正義,成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