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萬安47號演習將在下週7月22日至25日舉行,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之順序實施,各地區於演習當日下午1時30時至2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下午2時至2時30分,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30分鐘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113年萬安47號演習將在下週7月22日至25日舉行。(示意圖/黃耀徵攝)
說明,萬安47號演習於7月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順序,實施演練。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內政部指出,各地區演習當日除發放「防空警報」外,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內容為「萬安演習防空警報,飛彈/火箭攻擊台灣OO地區,請就近避難。Air Defense Drill,Incoming missile /rocket threat. Seek immediate shelter」,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
內政部提醒,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相關避難設施地點可至[連結]查詢或使用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點選「防空疏散避難專區」即可導航前往鄰近避難處所。
內政部強調,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安47號演習實施順序如下:
1、7月22日(星期一):中部地區(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2、7月23日(星期二):北部地區(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3、7月24日(星期三):東部地區(花蓮縣、臺東縣)、外(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4、7月25日(星期四): 南部地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文/CTWANT)
【更多CTWANT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