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限塑令」全台十萬家店納管 違者最高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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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旦開始有許多新制上路,「限塑令」執行的第一天,包含藥妝店、飲料店家皆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反者最高處6000元新台幣。台北市環保局今天展開稽查,呼籲業者要遵守規定。

許多店家也貼出告示,表示從107年1月1日起將不再免費提供塑膠袋,若要使用塑膠袋者需花費1元購買。另外增加7類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場所,如藥妝/美妝店、醫療器材行/藥局、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預計全台有十萬家店家納管,一年可以省下15億個塑膠袋。

雙北的超商、量販店則改用環保兩用袋,可當垃圾袋和購物袋。但目前雙北兩用袋不能跨區丟垃圾。比較垃圾專用袋和兩用袋,3公升的專用袋一個1.05元,而兩用袋大多賣1元,14公升的則皆賣5元。限塑對象目前排除夜市、傳統市場和攤商,但要真正落實環保還需要靠民間自主。

中天 吳奎炎、徐尚方、中時電子報/李函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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