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東路酒駕競速害命案主嫌 這理由遭法院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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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14日清晨台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發生酒駕競速車禍,造成前方一輛自小客駕駛無辜慘死,車禍發生後酒駕主嫌李姓男子襲警遭開槍腿部中彈送醫,16日已出院完成警方偵訊移送往台北地檢署,晚間被聲請羈押禁見裁定獲准。

李姓嫌犯酒駕撞死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檢警調查,14日凌晨4時許6男1女從夜店狂歡後離開,其中李男(22歲)與江男(16歲)分別駕駛2輛車在路上競速並高速駛入地下道,李男在地下道內想超車不慎追撞前方白色小客車造成車輛翻覆,駕駛王男(24歲)被壓在車下無辜慘死。

案發轄區中正一分局警員趕赴現場,李男和同車少年不斷走向警方挑釁企圖襲警奪槍,警員對空鳴槍示警,李男不斷步步逼近出手企圖襲警奪槍,警員朝其大腿開槍才將他壓制逮捕,沒多久另輛車的3男1女返回現場,陳姓男子涉企圖毆打採訪記者被捕。

事後警方將7人全部逮捕到案,李男與江姓少年涉嫌酒駕競速肇禍,另名14歲少年涉挑釁警察,陳男攻擊採訪記者,3人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另3人請回。李男腿部中彈後送醫住院2日,16日出院接受警方偵訊下午移送地檢署,晚間檢方複訊後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16日深夜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李男坦承涉犯行,涉及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妨害公務罪嫌,檢方聲請書附卷證人、共犯、被告陳述與監視器錄影擷取畫面等證物,可認定李男涉3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李男與證人彼此供述歧異,認他有串證及勾串證人之虞,有必要羈押,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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