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關說違建,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院裁准。張肇良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原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張肇良羈押禁見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原審以張肇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等侵害較小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張男確實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必要,原審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
高院指出,張肇良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再抗告。
全案緣於,檢調調查,張肇良疑似涉嫌關說龍潭區公所,不要通報1處正在興建中的違章建築為A類違建,讓該違建不會被即報即拆,才能在完工後出租給超商營業。
桃檢發動搜索約談行動,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張肇良。桃園地方法院18日開庭審理後認為,張肇良說詞反覆,且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涉犯貪污治罪嫌疑重大,裁定收押禁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