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暴力報導原則草案出爐!可揭露加害人任職單位 8/1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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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暴力報導原則草案出爐!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的園長兒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學童,《兒少權法》相關事件報導規範草案近期出爐,明訂當行為人為成人任職於兒少、身心障礙者、老人機構,媒體就能揭露其任職單位。對此,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28)天表示,8月1日會和媒體公會代表開會,會尊重各界溝通討論的最後結果。

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的園長兒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學童。(圖/資料庫)

北市信義區1家私立幼兒園,兩年前爆發多名幼童遭園長之子性騷擾、性侵害,但媒體礙於《兒少法》不能公開機構名稱,輿論炸鍋。為讓媒體有報導標準可依循,衛福部已完成報導原則草案。根據草案內容,媒體禁止揭露的資訊包括被害人、未成年行為人身分,或是與被害人為家屬、伴侶的行為人身分,以避免受害兒少身分曝光。若行為人已成年,且任職於服務兒少、身心障礙者、老人的機構,媒體就能公布任職單位。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說,現行教保員若出問題,處理原則是將對方調離現職,依衛福部草案,媒體須調查行為人是否還任職於機構,難道媒體是柯南?主管機關沒辦法第一時間講清楚,才會浪費社會資源。

呂建德今天表示,修法最重要的原則都要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前提,報導原則,需要以兒少隱私權以及人格發展為兩大前提來訂定。因此,如果揭露有助於達成上述目標,就可以採行,最重要的就是要防止出現更多的被害人與被害家庭出現。

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的園長兒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學童。(圖/資料庫)

至於是否該由衛福部公布加害者的任職機構?呂建德表示,這周四將會邀請媒體公會代表、NCC以及兒少團體共同與會討論,可以了解媒體並非司法單位,查證會有困難,因此由衛福部公布的可能性也可以討論,會尊重各界溝通討論的最後結果,只要有助於兒少最佳利益原則,都應該善盡工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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