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傷害案入獄的男子,出獄後到酒店「鬆一下」,看上一名女服務生,將她帶回家。兩人原本開心「啪啪啪」,男子還帶酒店妹與死黨見面,豈知相處2天1夜後,酒店妹突然提告,說男子恐嚇、性侵、毆打她。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男子和酒店妹發生性關係沒有違反她意願,處分不起訴;但毆打部分,移轉新北地檢處理。
去年7月29日,30多歲連男出獄後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酒店消費。據蘋果報導,連男看上一名女服務生,邀請她一起回家,酒店妹也爽快答應。兩人纏綿一夜後,隔天連男還騎車帶酒店妹到新北市找自己死黨。
不過兩人相處2天1夜後,酒店妹卻突然提告連男性侵、恐嚇、毆打她。女子指控,連男一直逼問她願不願意做他女友,她一直拒絕,結果連男違背自己意願,從凌晨0時、2點到3點、4點到5點、5點到6點這幾個時段,一直撫摸她的大腿、下體,或是指交、性交性侵她。
隔天前往新北市途中,兩人又因「女朋友」問題起口角,連男不但出手將她打成豬頭,還恐嚇她,自稱自己有傷害前科、才關出來。
對於女子指控,連男承認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會提到他有前科,是因為女子一直在問他之前在做什麼,他才老實回答,絕無恐嚇。
檢察官調查後,恐嚇、性侵的部分,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傷害部分則移轉新北地檢處理。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