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飛來豔福不是福,有時可能是一沱「鳥屎」,北部地區某科技園區任職的男子,接到許久未連絡的年輕女網友來電,自述「很無聊,想找人陪」,工程師聽了喜出望外,飛奔前往這名美妹住處「聊天」,兩人獨處一室,幾杯黃湯下肚後,就是一連串「限制級」抓床單的肌膚相親,未料之後這名以為豔福不淺的科技男收到法院傳單,竟然是被告性侵,嚇得他四處求救。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caption] 檢警調查這起「羅生門」性侵案,提告的年輕「小資女」指控,年初被告竹科男打電話與她閒聊,兩人相談甚歡,她便邀請對方到她家一起吃飯聊天;但是在酒精催化下,對方竟然對她「毛手毛腳」,她雖極力反抗,仍被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 挨告的科技男則在應訊大喊冤枉,他說,是對方主動私訊他,並說兩人很久不見,可以見面聊聊,還暗示可以進一步肢體接觸,當晚他們都喝了點酒,很自然的情況下擁抱愛撫,發生關係。 但是被害女子指證歷歷說,是她主動約對方到家中作客沒錯,兩人一開始都在聊天及滑手機,後來她靠過去觀看對方手機,被告男就趁機脫掉她身上衣褲後性侵得逞。被告則提出有力佐證說,事後該女向他要錢,還傳了銀行帳號給他,但他工作實在太忙,一時忘記去銀行匯款,未料竟收到警方通知到案說明。 後來檢方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被害女子傳送「那麼愛做愛,她滿足不了,你不如換人」、「隨時都可以」、「就不會問我要做愛喔」等字句給科技男,事後還傳銀行帳號給對方,並怒嗆「不給錢是嗎?」、「欺人太甚、擺明耍我嗎?」等字句;檢方綜合所查認為,是被害人主動約對方做愛,被告只是未依約付錢,加上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被害人遭性侵,因此予以被告科技男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吳家詮/綜合報導
年輕美妹主動約炮 科技男銷魂後GG
2019/07/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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