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13日)就男童剴剴遭虐致死案進行宣判,主嫌保母劉彩萱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妹劉若琳則被判18年徒刑。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應冷靜、務實進行制度改革,「一個重視兒童的社會,不能容許剴剴的犧牲白費。」

剴剴案今天一審宣判後,林月琴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對「剴剴案」引發社會深切關注與哀痛,深表同感。此案所揭露的兒童長期受虐、致死的悲劇,不僅震撼人心,也暴露了司法與行政體系在兒童保護上的重大缺口。而她也想和大家分享幾點想法:
一、剴剴案是檢視司法與行政保護體系的關鍵指標性案例
本案不僅反映出保母審核與寄養訪視制度的漏洞,也顯示社會安全網在第一線執行面上存在嚴重落差。我們呼籲:社政單位、司法機關、民間團體與立法機構應共同啟動跨部門檢討與改革機制,從制度層面根本修正,避免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二、尊重國民法官法庭的判決
本案由國民法官制度審判,我高度肯定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肩負起審理重責。對於判決結果,我表達尊重。這不僅是對司法制度的支持,也是對法治精神的堅守。
三、呼籲檢討現行《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有關凌虐兒童相關罪名之構成要件
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的「虐待或不當對待」以及致死的處罰,《刑法》第302條之1中對「非法限制行動自由」與「凌虐」之認定,與《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身心虐待」的界定,在實務上解釋分歧,導致以這些法律作出判決的案件少,無助達到犯罪預防與罪責相當的目的。我認為,應即刻啟動法律檢討程序,釐清構成要件,提升對兒童的刑法及行政法的保護效能。
林月琴說,「我相信,一個重視兒童的社會,不能容許剴剴的犧牲白費。唯有透過冷靜、務實的制度改革與集體反省,方能兌現對兒童最基本的承諾與保障。」

不少網友在林月琴的臉書留言,「講那麼多,到底什麼時候要加重兒虐刑責啊?看看這則案例,有天理嗎?加重到死刑、無期徒刑而且不可以25年就能申請假釋啦!」、「唉,綠營都這種的,一出問題就都是別人的問題…自己都不檢討…自己大魚大肉,腦滿腸肥…丟臉」、「有領薪水的督導,只監督書面資料,不會太扯嗎?」、「又在秀下限了,真有臉啊!」、「督導都沒有責任?真敢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