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行為不檢!北市萬華分局之前有位員警,跟朋友們去唱歌,帶著酒意竟對同行女性友人熊抱性騷擾,還怕事情鬧大,竟叫警界友人拿著警察服務證,去調店家的監視器。
前萬華分局黃姓男員警,被控熊抱性騷擾女性友人。(圖/示意圖,AI生成)
而這位涉嫌性騷的黃姓前員警,在去年(112年)5月13日晚間10點案發後沒多久就已經離職,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整起案件發生在高雄某家KTV,當天黃員跟在高雄市三民二分局的警界學弟李男一起去吃飯,同行的還有一位女性友人阿春(化名),但喝得醉醺醺以後,黃男竟趁陪阿春到KTV公共區域沙發坐著醒酒休息聊天,接著要一起回包廂時,竟突然熊抱對方性騷。
阿春嚇得當場尖叫,事後報警提告,黃男怕事情越鬧越大,竟然請李男拿著警察服務證,要求KTV提供事發當下的監視器,店家讓李男用手機拍了3段影片,再傳給黃男,然後黃男再拿給另一位同姓黃的朋友,將影片給阿春看要談和解。
結果阿春更氣,因為她認為李男並非承辦此案的員警,竟然利用職權去調畫面,全案進入司法程序,黃男和李男2位員警都對犯行坦承不諱,檢察官也在今天(12日)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個資法》將黃男起訴,李男則是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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