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員警暈越南妹!為愛洩密個資幫追債 警局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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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26日上午9時許指揮大同分局大動作搜索,主要是因為一名李姓員警因涉嫌貪污及洩密等罪,詢後於27日16時許解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以所犯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28日17時35分裁定「羈押禁見」。李員違法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核有一次記二大過情事,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斷然汰除。

大同分局李姓員警因涉嫌貪污及洩密等罪遭偵訊。(資料圖/中天新聞)

回顧整起案件,李姓警員與吳姓越南女子相當親密,疑似為地下情侶,北市警局督察室、刑大同步在26日上午進行搜索,先後逮捕李姓警員、吳姓女子等人到案,訊後依規定解送地檢署,2人也因此遭裁定收押禁見。

檢警查出,李姓員警的吳姓女性友人在萬華區經營養生館及網路賭博,李姓員警涉嫌幫吳女查詢賭客等個人資料並交付吳女,涉嫌刑法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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