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立法院討論助理費改革議題,再度喚起社會對制度本身的反省。有法律工作者投書表示,歷經多年累積的助理費規範早已落伍,甚至讓許多基層、中央民代在毫無不法意圖下仍可能因制度僵化而陷入司法風險,凸顯改革的急迫性。

投書指出,國內助理費制度依舊停留在以「公務員管理」思維套用在民意代表身上的做法,無法反映現代政治服務早已轉型為「全天候、跨領域」的現實。從社群經營、法案研究、地方行程到臨時支援,人力需求高度多元,但現行核銷卻要求所有人力必須固定編制、固定薪資,使許多真實支出根本無法合法申報。
文章強調,許多民代並非貪污或圖利,而是為了維持服務處運作、回應選民需求,卻被迫在過度僵化的制度下「用不合時宜的方法做符合民意期待的事」。這種制度設計不但無助於提升透明度,反而讓基層民代背負不必要的污名與風險。
投書也指出,現行「為民服務費」長期不足,服務處租金、水電、地方活動與基層服務需求龐大,經費緊縮導致民代不得不疲於應付,形成「挖東補西」的制度性困境。司法卻在不考慮制度缺陷下硬套標準,讓許多民代成為制度問題的受害者。
文章呼籲,改革方向應朝向「助理薪資專款專用」與「辦公事務統籌彈性」分流管理。不但保障助理勞動權益,也能讓辦公室在合理範圍內有效運用經費,提高服務能量。真正該被檢討的不是民代,而是已經與時代脫節的制度本身。
投書最後指出,朝野應正視制度改革的重要性,避免助理費被政黨攻防簡化為政治操作的工具。只有讓制度回到服務民眾的初衷,民代才能把更多心力放在政策改革、監督政府與解決民瘼,而不是被過時核銷規則綁住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