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檢方請求法院駁回孟晚舟「銀行詐欺」指控 路透:象徵結束中美緊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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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大陸知名企業華為高階主管孟晚舟,去年9月獲釋之後,《路透》報導稱,美國檢方於今年12月1日向法院請求駁回對孟晚舟「銀行詐欺」等罪名之指控,意味著中美關係「特別緊張的階段」已經畫上句號。

孟晚舟於2021年9月25日回到大陸,如今背負的銀行詐欺指控也一筆勾銷。(圖/新華社)

路透報導,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地區聯邦檢察官波科爾尼(Carolyn Pokorny)於12月1日向紐約東區法院法官唐諾利(Ann Donnelly)致信稱,在沒有任何資訊表明孟晚舟違反暫緩起訴協議(DPA)的情況下,「謹提請(法院)駁回針對被告孟晚舟的第3次替代起訴(third superseding indictment)」。

在各方持續斡旋1000多天後,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暫緩起訴協議(DPA)後順利返回大陸。根據該協議條款,她不會被美國進一步起訴,美方的指控也將在今年12月1日被撤銷。報導強調,雖然1日的舉動在意料之中,「但它結束了美中關係中一個特別令人擔憂的段落」。該起事件也曾將加拿大推入了美中兩個超級大國之間的衝突之中。

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遭加拿大逮捕,她被美國檢方指控誤導匯豐銀行關於該公司在伊朗的業務,以獲得違反美國制裁的銀行服務。此後遭軟禁直到2021年9月24日,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暫緩起訴協議(DPA), 美國檢方與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拿大方面旋即無條件釋放孟晚舟。2021年9月25日搭乘專機返抵大陸。

對此,陸媒《觀察者網》引述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傑的分析,DPA是美加司法體系中一種特別的和解模式。一般來說,被指控人在簽訂DPA時必須接受一定的懲罰(通常是財務處罰),換取檢察機關對被告的起訴暫停。在起訴暫停期間,被告人需要遵守相關協議且不能有新的犯罪嫌疑,同時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當暫停期滿,檢察機關對被告人的起訴自動取消,「這種協議對於被告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不需要『認罪』,也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上海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教授沈逸認為,這份DPA更像是美方給自己的一個「台階」,因為孟晚舟接受的協議內容中並沒有利好美方的內容,「本質上就是美方的一次重大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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