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友人家半夜摔下床 陸女竟向朋友討醫藥費…法院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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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索賠案引發熱議。原告從外地前往上海就醫,借住友人家時從上下舖摔下受傷,竟向友人提出醫療賠償要求,但最終遭法院駁回。

普陀區人民法院駁回一起訴訟。(示意圖/Pixabay)
普陀區人民法院駁回一起訴訟。(示意圖/Pixabay)

根據《新民晚報》等陸媒,當事人李姓女子曾是朱某的家政工人,2人關係親近。案發於2024年9月,李女因常前往上海就醫,朱某好心借出鑰匙供其暫住。期間,李女睡在朱某家中上下舖的上鋪,半夜不慎跌落,導致脊髓受傷。

女子向提供住處的友人索要醫藥費

李女堅稱床鋪存在安全隱患,且朱某的住所具有出租性質,應對其傷害負責賠償醫藥費。另一方面,朱某則表示,李女是基於朋友間的情誼免費借住,床鋪一直供自家使用且未出現問題,且是李女自行選擇睡在上鋪。

法院審理後認為,無證據表明李女的受傷與上鋪或所使用的寢具等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且綜合考慮朱某的房屋性質、實際居住情況以及李女和朱某的關係等因素後,難言朱某對李女的此次入住具有營利性質,故認定李女此次入住朱某家為朋友間的「情誼行為」。

再者,朱某在事發後及時撥打急救電話將受傷的李女送醫救治,已盡到必要的義務。同時,無證據表明朱某等的救助存在明顯不當並與李女傷勢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法官指出,李女作為成年人,對自身安全負有注意義務。在案證據表明,李女未能採取更為安全妥當的姿勢就寢,其自身過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綜合以上,法院認為,朱某無侵權行為,無過錯,不構成侵權,駁回李女全部訴求。

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引發大陸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稱,「不能讓好心人心寒」「應該判他惡意索賠,不能輕饒他」「讓人寒心呀!」「我建議除了不給賠償,屬於惡意索賠,應該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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