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判涉犯詐欺取財!台中有位男子日前在小吃店用餐時,發現店員正拿起其他客人遺落的iPhone失物招領,竟起貪念上前「點頭致謝」冒領,結果吃官司又得被罰錢。
男子冒領別人遺落在小吃店的iPhone,結果吃上官司。(圖/示意圖,AI生成)
據全案的判決書記載,整起案件發生在去年(2023年)10月2日下午,該位職業是工人的男子阿進(化名),在某間小吃店用完餐要離開時,發現鄰桌的客人iPhone沒拿走就走去裝飲料,當下店員剛好也看到手機,以為是遺失物,當場拿起來失物招領。
阿進當下貪念作祟,竟然上前「點頭致謝」冒領,得手後旋即騎車逃逸,還把手機關機,用「越獄程式」把手機資料全部刪掉,後來糊塗的失主當下沒聽到店員大喊失物招領,裝完飲料回到座位上才發現手機不見,趕緊報案。
警方循線找到阿進,他對指控坦承不諱,台中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定被告「對店員使用詐術,導致店員誤信而交付手機,其行為顯然侵害他人財產權,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不過也考量被告「無前科,因一時失慮才會觸法,犯後也有悔意」,但觸法是事實,最後阿進被依涉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判20天的拘役,可易科罰金2萬元及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還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並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還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