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石金業181億吸金案 38人遭起訴「罰金4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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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提供黃金現貨買賣的聖石金業,涉嫌以虛偽不實的黃金投資契約詐騙吸金,兩年內涉嫌吸金逾181億元,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公司及負責人邱嬿妤、員工共38人,並對邱嬿妤、其丈夫蔡承翰、哥哥邱薡宬及營運長張桂洋4人具體求刑18年,對聖石公司科處40億元罰金。

標榜提供黃金現貨買賣的聖石金業,涉嫌以虛偽不實的黃金投資契約詐騙吸金,昨日遭檢調搜索,董事長邱嬿妤(圖)等30人遭拘提。(圖/翻攝聖石金業臉書)
標榜提供黃金現貨買賣的聖石金業,涉嫌以虛偽不實的黃金投資契約詐騙吸金。圖為董事長邱嬿妤。(圖/翻攝聖石金業臉書)

聖石金業自民國110年在台北市信義路開幕後,積極拓展北中南三大旗艦店。檢警調查發現,該公司以買賣高檔黃金條塊名義進行吸金活動。投資人檢舉指出,聖石金業利用95折或88折等低價購金,並承諾由公司代管一年後取回現貨等模式吸引民眾投資。但多名投資人在合約期滿後無法領取黃金,本金也無法回收,遂報警求助。刑事局接獲報案後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龐氏騙局的具體運作模式

起訴指出,邱嬿妤、蔡承翰、邱薡宬為聖石、聖世、聖巨、聖永金業等公司負責人。自民國112年1月起,該集團採用直銷佣金獎金制度,由業務員招攬民眾簽訂「黃金條塊預購暨寄託契約」,並搭配贈送活動「黃金定期定量契約」,向投資人聲稱保證獲利。聖巨集團約定投資人得以折扣價格預購黃金,可選擇將黃金以市價回售聖石;預購未滿500克至1公斤以上黃金,分別保證獲利8至12%。另購送活動為投資人購買每月定期定量4克黃金1年、加贈4克黃金,換算利息為8至10%。檢警統計,自民國112年至114年11月30日止,共計吸金181億6210萬1738元。

查扣資產與執行拍賣

檢警發動數波搜索行動,共查扣現金6億6308萬3038元、澳幣7萬多元、日幣137萬多元、美元100萬多元、加拿大幣1萬多元、港幣25萬多元、黃金共5萬多克及豪車7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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