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團購主李惠雯涉嫌以投資高獲利話術吸金,害王姓民眾一家人走上絕路,釀成豐原五口命案,她一審遭判11年,近日又被判賠2名被害人226萬6000元,但目前人在獄中的她竟具狀表明不願出庭。

李惠雯經營團購生意失利後,不僅積欠員工薪資,還背負高利貸,卻未因此停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向外招攬資金,宣稱繳交50萬元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就能獲得10%收益,甚至以刷卡購買黃金也能獲利等說法吸引民眾投入。

檢方查出,李女實際上是以後進資金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藉此營造事業持續獲利的假象,逐步擴大資金缺口。其中林女因相信團購及黃金投資說法,先後蒙受現金及刷卡損失70萬元,黃女則辦理90萬元車貸並陸續交付現金,合計投入159萬6000元,兩人因此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刑事案件部分,台中地院先前依銀行法判處李惠雯有期徒刑11年。至於衍生的民事求償案,法院審理時,仍遭羈押的李女經合法通知後,表明不願遭提解出庭,也未提出書狀反駁,法官遂依刑事案件相關卷證認定她的詐騙行為已造成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
法院最後判李惠雯須賠償林女70萬元,黃女部分則因黃女表示黃金刷卡費已由李女代為繳清,因此將求償金額調整為團購及車貸欠款156萬6000元,兩案合計226萬6000元,仍可依法提起上訴,但目前人在獄中的李惠雯,竟具狀表明不願被提訊出庭,冷血舉動令人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