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殺人罪案件,被告行為時、審理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均不得科處死刑。吳宗憲今在立院質詢,一再逼問假如37名死囚提非常上訴,然後要求精神鑑定,他翻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條件,實在找不到羈押理由,請問要怎麼辦。鄭銘謙則一直跳針強調要相信法官智慧,讓吳宗憲一度爆氣不滿大罵。
國民黨吳宗憲今天(17日)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有無心智障礙成為拚死死刑一大條件,等於加上了新規範,等於就是實質廢死,大法官現在變成基層法官的太上皇,像唯一女死囚林于如毒殺三親人的案子,有19個法官判決過,但一個大法官釋憲就推翻,讓他感覺大法官就是違憲。
吳宗憲進一步問到,死囚若非常上訴成功後,回到普通法院審理,這些死囚就有無罪推定,他也再三強調除非有法官敢違法下羈押裁定,否則這些人就要放出去,羈押條件在刑事訴訟法101、101-1條寫得清清楚楚,譬如林于如智力測驗測出智商57,她出去要怎麼串證?有逃亡能力嗎?到底要怎麼認定智商57的人有串證逃亡之虞?請問法官又要如何裁定羈押。
吳宗憲更強調,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後,根本來不及審判,那如果還要送精神鑑定,那就超過15個月,請問這37位死囚其中有一部分是不是會放出來,回歸社會,請問法務部有何作為。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表示,對案情沒法做判斷,但檢察官會盡職責去落實,窮盡一切力量去建請羈押。
至於法官審理部分,鄭銘謙只強調,法官有他的智慧。吳宗憲聽完痛批,鄭銘謙也沒有把握這些人押得起來,但從鐵路殺警案,一審無罪,二審有罪,精神鑑定結果天翻地覆,精神鑑定根DNA鑑定不一樣,常常結果不同。現在用精神鑑定,大法官就要求不能送死刑,「我在這邊跟大家說,要送精神鑑定跟智力測驗的是大法官啦,不是這些被告,看看智力有沒有57」。
吳宗憲直言,有問過20個法官同學,都說依照現行法可能不羈押,沒有串證、逃亡,也沒有反覆實施之虞,要怎麼羈押?鄭銘謙最後再強調,檢察官會全力去建請羈押,至於法官有他的智慧,要對法官要有信心。然而對於是若37名死期犯提起上訴就無法羈押,鄭銘謙不願正面回應,讓吳宗憲爆氣大罵,「你講那什麼話」、「要幫政客開脫,那就這樣」,鄭銘謙表示不認同,更強調檢察官一定會盡全力去建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