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電信巨擘商華為7日證實,將就禁止美國聯邦機構購買其產品一案,已在德州地方法院對美政府提訴訟,並指美《國防授權法》限制華為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是「違憲」。但專家坦言,由於國會擁有保護國家安全權力,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一般而言法院不會願意事後質疑國會的決定,很可能駁回華為的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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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7日就國防授權法禁止美政府機構採購華為產品,對美政府提出訴訟;但法律專家坦言,由於國會擁有保護國家安全權力,法院不會事後質疑國會決定。(圖/路透社)[/caption]
據路透社報導,華為表示訴訟案的重點放在由美國總統川普去年8月所簽署的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的889條款上,其中禁止政府行政機構採購華為與中興通訊製造的通訊硬體。華為表示,「美國國會一直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來支持限制華為產品的做法」,輪值董事長郭平在記者會上表示,美國聯邦政府的做法是未經司法審判便處罰華為。
不過美國法律專家表示,華爲的訴訟有可能會被駁回,因爲美國法院不願事後質疑其他政府部門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決定。路透社報導,專門負責政府合約領域的律師特納(Franklin Turner)表示,「對華為而言,這場官司將非常艱難,因為國會擁有很廣泛的許可權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不受威脅」。
報導指出,事實上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Kaspersky Lab)去年11月也曾提起的類似訴訟,當時挑戰美國政府網絡禁止使用該公司軟件,稱其不經審判便被專門針對該公司進行懲罰,違反了美國憲法。法官最後駁回了訴訟,指出指令是出自保護美國網路的正當動機。
至於華為案是否可能會做出同樣決定,美國馬歇爾法學院(John Marshall law School)教授施文(Steven Schwinn)表示,德州法院審理華爲訴訟時不會受卡巴斯基案裁決的約束,但可能採用其推理,畢竟兩案爭議有相似之處,華為恐怕也相同被駁回。
如果法官判定華爲有合理主張,則此案將進入調查階段,屆時美國政府需向法院共享內部文件,政府官員可能必須出庭作證並說明他們的國家安全擔憂。
華為7日就國防授權法禁止美政府機構採購華為產品,對美政府提出訴訟。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