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汐止吳銘漢夫妻命案,死者家屬主張凶手並非只有遭判死槍決的王文孝,對獲判無罪定讞的蘇建和等人提起民事求償;高院維持一審判決,佐以李昌鈺博士的鑑定結果,判決王文孝母親須代為賠償831萬多元、蘇建和等3人免賠。全案可上訴。
吳家對王文孝、莊林勳、劉秉郎和蘇建和等人提告求償,一審判決,王文孝的母親唐廖秀須賠償吳家共831萬6067元,獲判無罪確定的蘇建和等3人免賠,吳家不服提上訴,並聲請調查命案關鍵證物、保管在士檢贓證物庫中凶刀。
高院雖然啟封凶刀,但由於當年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以傷痕形狀推認被害人係遭3種以上刀器所致,但本案扣案菜刀具有5個角3個切面,也有可能產生被害人身上的各種傷勢,無法以扣案的凶刀認定犯案者除了王文孝外有其他人。
高院指出,刑事再審時曾委託李昌鈺博士進行鑑定,依鑑定結論被害人共受79處刀傷,但並非砍殺79次,也許1刀多傷,現場發現3枚血指紋都是王文孝所有,無其他3名嫌犯指紋、掌紋及毛髮微物發現,本件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
高院認為,李昌鈺博士所具鑑識專業能力已獲國際肯定,該鑑定報告依現存資料進行局部重建,本於其專業知識經驗及相關設備,以排除法附具相關理由提出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所為的鑑定結論,堪可憑採,因此駁回上訴、僅王文孝母親須賠償。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