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勞基法修惡「臥軌」 勞團15人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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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姚念祖、空服員工會祕書長林佳瑋等勞團15人,去年1月因不滿勞基法修惡,無預警前往台北車站臥軌抗議,遭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時,15人坦承臥軌,辯稱是等列車停止後才下去臥軌,檢方認為15人沒有造成往來列車及月台上民眾危險,不符公共危險罪構成要件,今將15人不起訴處分。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五一行動聯盟等勞團為抗議行政院勞基法修惡,去年1月8日上午前往立院抗議,至晚間15人無預警轉往台北車站臥軌抗議。

警方調查,15人8日晚間6時30分突襲台北車站;闖進第3南下月台臥軌抗議,鐵路警察局緊急申請警力支援,在7時38分開始進行驅離,約7時42分才將抗議民眾全數抬到月台上,此次抗議也影響台鐵19列班車時間共630分、約1萬1250名乘客的權益受損,也是我國史上第三次勞轉抗爭軌事件。

15人遭遭警方逮捕,並連夜被帶往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偵訊,期間還發生集體拒捺指紋插曲,警方在完成15人偵訊筆錄後,9日上午將15人移送北檢,檢方訊後將15人請回。

檢方調查時,15人對於臥軌一事並不否認,辯稱是等列車停止才下去臥軌,檢方勘查現場並比對15人供詞後,認為15人的行為確實影響列車行進,但尚不致於造成公共危險,考量實務見解及公共危險罪的構成要件後,依罪嫌不足,今將15人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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