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歷審將凶手沈文賓判死,最高法院4度撤銷沈文賓的死刑,連同其弟沈文夏被判無期徒刑部分發回更審,去年底高院更四審判決沈文賓判處死刑、沈文夏改依幫助殺人判刑19年。沈文賓6度判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開庭審理。
2012年12月10日沈文賓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他殘暴地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一審到高院更四審均判他死刑。
法院開庭時,檢方痛斥沈男犯行殘忍,讓死者家屬「淚已乾、夜不能眠」應判死;沈的律師辯稱,沈男不小心殺死2名被害人後,緊急送往醫院想要救治,並非最嚴重的犯行,沈遭收押在看守所後為死者立牌位,每天唸經迴向給死者,並非沒有悔意。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