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網紅Apple、泰辣,去年中秋節時在「到處瘋女人」頻道上,播出「最愛鳳梨酥」的評比影片,指知名鳳梨酥業者佳德品質讓其失望,事後佳德提告2人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並非單一針對佳德產品拍片,口感認定屬個人觀感,沒有誹謗惡意,將2人不起訴處分。
去年6月,Apple、泰辣,在Youtube上播出「鳳梨酥排行榜!以前很愛的鳳梨酥竟然變超難吃?!」影片,有11萬餘人觀看。內容提及「佳德可能因為年節趕工出貨品質不佳」,並並稱「以前是粉絲現在很失望」。
片中Apple一度提到「我們會不會被佳德告」,泰辣則回答「我們很誠實」,事後佳德認為不可能因為趕工而降低品質的狀況,2人在網路上的言論,已侵害其商譽,控告2人誹謗。
檢方調查時,2人辯稱僅是單純的心得分享,沒有刻意誹謗佳德,檢方採信2人說法,將2人不起訴處分。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