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蘭:用自己打拚的錢置產,有罪嗎?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壹週刊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曾在南港買「豪宅」,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友好的高市觀光局主任祕書高美蘭也買進一戶,還用「貴婦購屋團」影射;高美蘭6日回應表示,她的財產並不是擔任公職後突然巨幅增加,用自己打拚的錢所置的產,難道有罪嗎?一件多年前的財產交易,又是合法交易,實不應被抹黑批判至此。

高美蘭質疑,周刊文中提到的3戶,都未完成過戶程序,亦即並未進入實價登錄等公示系統,請問壹週刊的資料從何而來?特別是韓國瑜那一戶,既未有法律程序,也沒有過戶,為什麼壹週刊可以有資料?是誰提供的?她的房子也是先生購買,壹週刊為何可以直接從海量的法律文件中知道這戶就是她?這一切資料是由哪個單位提供?公權力是否有介入?

高表示,台肥案是預售屋,沒想到品質出了極大狀況,目前單是此建案的官司就有十幾件,但台肥用「極不光明的手段」片面解約,苛扣她那戶15%違約金,又一手與他們談交屋,另一手把房子丟給仲介販售,逼使他們只好採取法律訴訟爭取權益。一審法官判決雙方解約不合法,必須完成交屋,詎料,台肥又在與他們交涉的過程中把房子賣了!事實上,台肥該建案交屋迄今已數年,都還沒有和管委會完成點交,正是因為品質問題及拒絕溝通的老大心態,請問,中華民國的法律難道連購屋人最起碼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了?

高說,個人資料保護法到底是保護誰?是不是只要「顏色」不對、「立場」不對,就可以把對手的資料公開,讓社會大眾公開鞭屍?今天有許多媒體朋友希望採訪,問的都是與公理正義無關之事!然而,在整件事情上,將資料外洩以遂行政治目的的機關,才是應該受到大眾檢視的!

高強調,如果任由這樣的手段繼續下去,今天她會受到這樣違法不公平的待遇,改天任何一個人都會有同樣遭遇!包含手持正義權柄的各位媒體先進!她甚且因為擔任公職而有機會說明,試問,那些廣大無辜的受迫害者,應如何申冤?

中時 劉宥廷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