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闖紅燈遭警追逐開罰2.58萬 法院:執法程序有瑕疵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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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一名古姓男子因遭警方追逐盤查,被開立闖紅燈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兩項違規罰單,共計2萬5800元。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執法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罰單。

苗栗一名騎士遭員警認定闖紅燈而被開罰。(示意圖/取自photoAC)

根據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23日上午6時54分,古男騎機車行經苗栗市中山路與民生街交岔路口時,遭執勤員警認定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違規而予以攔檢。警方除開出闖紅燈罰單1800元並記點3點外,更查獲古男駕駛執照已遭註銷,又加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

法院勘驗員警密錄器影像後發現,由於影像模糊且透過Google地圖比對,當時員警與路口相距87.22公尺,現場至少有5部機車停等紅燈,無法清楚辨識是否有機車違規闖越紅燈。

此外,法院也發現員警在追緝過程中,穿越數條狹小巷道及人潮眾多的市場,直到進入民宅執行取締時,第一句話是質疑為何逃跑並詢問是否攜帶違禁品,而非告知交通違規事實。法院認為,當時員警攔檢原因是「轉彎沒有打方向燈」,卻以「紅燈迴轉」違規開立罰單,執法程序明顯有違誤,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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