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起女性分屍案於1961年2月26日在台大附近堀川溝渠震驚社會,被害人陳富妹一屍兩命。蔣介石罕見允許媒體「自由報導」,卻在追逐流量下造成多起司法誤判,無辜者蒙冤入獄。

死者陳富妹,慘遭自己的親夫殺死。(圖/中天新聞)
這起命案於當晚9點多被四名工兵學校的學生發現,他們在新生南路旁的排水溝中,拉出一個包著草蓆與油布的可疑包裹,裡面赫然是年輕女性的頭顱及軀幹。法醫楊日松解剖後確認,死者約25歲,肚子裡懷有4個月大的身孕,死因是遭到勒頸後分屍。
「分屍案以前就沒遇過這種事情,以前古早比較單純,」一位當年目擊者回憶道。這是台灣治安史上第一起女性分屍案,也是戰後第三起分屍慘案。由於媒體誤將堀川寫成了瑠公圳,此一錯誤沿用至今。
案發後,警方在台大門口播放死者幻燈片尋找線索。《徵信新聞》等媒體大篇幅報導,甚至直接刊登無碼屍體照片,以「豔屍」形容死者。文史工作者楊蓮福表示:「當時總統蔣介石、蔣經國都非常重視這個分屍案,《徵信新聞》就報了2、300則,幾乎每天佔了18%到5%的版面。」

當時媒體大幅報導,更佐以漫畫呈現。(圖/中天新聞)
轉機出現在一位三輪車夫林萬而提供的線索。他聲稱曾載過一名操著外省口音的男子前往台大堀圳附近,後座有兩大包沉甸甸的草蓆包裹。警方循線在和平東路二段107巷搜查,發現一處可疑住所牆壁有石灰塗抹痕跡。
更戲劇性的是,警方發現包裹屍塊的草蓆上有狗毛,將調查範圍擴大至抗日英雄柳哲生將軍家。「因為是從這個化驗裡面,這些屍塊包的那個草包裡面找到幾個毛,後來認證是狗毛,」楊蓮福說,「就擴大說這可能是很重要的證據,所以把新生南路沿岸、沿堤一直到建國南路有養狗的人通通抓出來詢問。」
警方於3月6日凌晨5點突襲搜索柳將軍家中,找到麻繩、稻草、鐵絲、石灰等看似與案件相關的物品,隨即將柳家僕人全部「秘密偵訊」。「把他們家裡的廚子劉子玉,把他們家這一個看護兵叫陳世民的,還有一個叫做李家禧的整個抓到省刑大裡面關了41天,每天嚴刑拷打,」楊蓮福透露,「沒辦法就供了,那供了以後,當時辦案的一個情景,也不去追求到底有沒有破,反正有人交代了。」只是被害者是誰卻仍舊沒答案。

當時科學辦案不發達,只要有點線索,子虛烏有便屈打成招。(圖/中天新聞)
案件真相直到案發40多天後才出現轉機。一位咖啡廳小姐前往報案,指出死者疑似是她失蹤的朋友陳富妹,而陳富妹正好也住在和平東路二段107巷。雖然其同居人盧家祥起初否認,但在陳富妹母親北上指認下,確認死者身分。
據查,29歲的陳富妹曾是幼稚園老師,後來在台北當過咖啡女郎。她與比自己大11歲的盧家祥在1957年結婚,育有一女,但婚姻不美滿。「陳富妹後來因為另結新歡,所以想要結束這一段婚姻,」當時的報導指出,「沒想到盧家祥和她在搶戶口名簿時發生爭執,互相勒頸,結果不幸失手將陳富妹給掐死了。」
盧家祥最終承認殺人分屍。一位鄰居陳先生證實:「他們夫妻是從台中上來的啦,就在他們家分屍的。」文史工作者楊蓮福解釋盧家祥的心態:「他把她殺了,因為他們之間有生了一個小孩子,他也跟她講說,以後把妳這個小孩養大了以後,我會帶著這個小孩子去拜妳,希望妳以後做冤死鬼不要來找我。」

盧家祥為了嫁禍他人,將分屍用過的石灰等證據故意丟進柳將軍家後院,害將軍丟掉官職。(圖/中天新聞)
更令人髮指的是,盧家祥為了嫁禍他人,將分屍用過的石灰等證據故意丟進柳將軍家後院,導致無辜人士遭受牽連。「柳哲生將軍本來要升中將,甚至以後已經有計劃要讓他接空軍總司令,結果也因為這樣失掉了軍中的官職,最後他自己去開了百樂乳品,賣冰去了,」楊蓮福說。
盧家祥於1962年4月12日被依法槍決,瑠公圳分屍案終告結束。而當年被冤枉的劉子玉等人雖然獲釋,但所受傷害已無法彌補。案發地點十多年後改建成新龍公園,但這起案件反映出新聞媒體過度報導與司法機關為求破案而不擇手段的痛史,值得台灣社會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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