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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居家修行的唐姓和尚,因猥褻6名國中、國小男學生而遭判刑9年,2008年開始服刑8年3個月,縮短刑期而執行完畢,沒想到卻又被「強制治療評估小組」鑑定有「高度再犯」危險,須接受5年強制治療,監獄於今年4月進行治療評估,認為唐姓和尚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台中地方法院裁定他應繼續執行強制治療,期間為5年以下。
台中和尚性侵6男童。(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唐姓和尚遭控在2009年前後,以電動玩具來誘拐社區內國中、國小男學童前往其家中性侵,人數共高達6人,其中一名國小男童向老師透露才因而揭發此案,該名學生透露,唐姓和尚利用他玩電玩時性侵害、猥褻他,「戳我的肛門,每次都覺得很痛」,法院依性侵害或猥褻未滿14歲少年等罪名判刑唐姓和尚9年。
唐姓和尚2008年開始服刑8年3個月,縮短刑期而執行完畢,台中地檢署評估他有「高度再犯」危險,聲請強制治療獲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監獄評估鑑定結果屬實,駁回唐姓和尚的抗告。事隔近5年,台中地檢署發仍認為唐姓和尚的治療似乎無明顯成效,向台中地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台中地院認為,唐姓和尚抗拒、自省不足、對於治療仍無信心,尚未進入正向的治療軌道、心理防衛較明顯、再犯預防訓練不足、衝動情緒高、想法較僵化固著,對於挫折與壓力的調適能力仍不佳等,因此裁定應繼續施以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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