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遺失,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相關辦法要求雲端備份。社家署表示,因涉及後續調閱利用,須充分法律授權,將在托育專法草案加入相關條文,力拼今年送出。
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時有所聞,兒少法明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然而監視畫面仍時而發生無故遺失、損毀等「巧合」。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今年編列新台幣2億6000萬元,規劃設立「監管雲」,把所有托嬰中心監視器檔案上傳,保存影像至少30天;並於4月26日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近日在網站公告各界意見綜整回應表。
辦法修正草案問題,社家署代理署長張美美指出,專家學者指出,監視錄影帶內容上傳雲端,不僅只是異地備分,因為涉及未來若有托嬰中心的影像不見,必須從雲端調出來看,還有後續利用、查閱等,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問題,須要有法律充分授權,因此將在「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中加入相關條文。
「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制定時程,張美美說明,草案已經預告完畢,不過目前內容並沒有關於監視錄影資訊上雲端等相關條文,因此尚須調整,預估年底前完成修整、送出草案。
張美美說,除了法規調整外,也先利用此機會總整、統一檔案規格;因為現在全台各托嬰中心監視器,分別有265種不同廠牌,設備數量達3萬8000多,須統一規格才能上傳雲端。
至於2.6億元預算是否足夠,張美美說,尚待標案出來,了解監視器設備是否須進行更換,才能確認經費是否充足。現階段除已規定托嬰中心要有專人管理錄影帶,也會由地方政府持續進行稽查。(中央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托嬰中心監視器上雲端 衛福部納入托育專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