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陳時奮判刑6月!高虹安開砲「無法認同判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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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提告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妨害名譽,遭反告誣告罪,一審判刑10月,高院二審今(31)日宣判改判刑6月,若三審定讞,高虹安恐遭解職。

高虹安資料照。(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資料照。(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本案起因於2022年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期間,陳時奮陸續於臉書發文,指稱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篇幅抄錄自其與資策會同事、指導教授李傑(Jay Lee)合著的期刊論文,高虹安2022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出誹謗罪告訴,陳時奮獲不起訴後反提告誣告罪,台北地院一審判處高虹安10個月有期徒刑,雙方均提起上訴。

陳時奮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陳時奮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高院審酌高虹安明知自己博士論文大幅度抄錄期刊論文且未加註任何說明,為避免影響選情而以不實事項誣告陳時奮,具相當惡性,仍判刑6月。可上訴。

高院刑事庭發言人顧正德31日說明判決理由。(圖/中天新聞)
高院刑事庭發言人顧正德31日說明判決理由。(圖/中天新聞)

高虹安今(31)日透過文字向媒體表示,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沒有研究不當,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

高虹安強調,無法認同今天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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