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麻醉醫師,2022年間利用麻醉藥效未退之際猥褻女病患,刑事部分遭判刑1年2個月,民事部分高院今(6)日須賠償被害人118萬2千元確定。
檢方調查,北醫麻醉師林姓男子2022年11月25日上午,趁女病患進行腸胃鏡檢查麻醉藥效尚未完全消退躺在床上時,用手指觸碰女病患私密處猥褻得逞,事後遭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為一己私慾猥褻被害人,對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未予尊重嚴重傷害身心,且其具有醫師身分在醫院內犯罪,嚴重影響醫病信賴關係,依乘機猥褻罪判林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今年5月遭高院駁回。
民事部分一審判林男須賠償118萬2000元,包括被害人要求非財產上損害100萬元及心理諮商費用18萬2000元,林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林男故意不法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導致精神上感受極大痛苦,上訴無理由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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