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雞排妹《個資法》判刑4月還沒完 陳沂:提告民事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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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本名改鄭采勻)前年5月不滿遭網紅陳沂酸「黑菊姐」等,兩人開直播上演「三斤雞排大戰」,直播中雞排妹洩露陳沂的手機號碼,台北地院依《個資法》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陳沂並提民事求償。

陳沂接受《中天新聞》採訪表示,民事部分她也已經提告,求償100萬元,訴訟程序正在進行中。

全案源於2021年間,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被爆涉及仙人跳,陳沂在臉書發文酸:「黑菊姊鄭家純真的很懂找律師欸」等,隔天,雞排妹、陳沂透過臉書直播視訊正面開戰,吸引20多萬人觀看,兩人在直播中公布彼此手機號碼,事後互相提告違反《個資法》。

雞排妹提告部分,因為檢察官認為她曾公布過自己手機號碼,處分陳沂不起訴,至於雞排妹以「色卡」技巧性曝光陳沂手機號碼,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雞排妹在法庭上喊冤稱,陳沂經常無故在網路上攻擊、侮辱她,拿她蹭流量,被公訴檢察官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法官今依《個資法》判處雞排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出爐後,陳沂臉書發文:「新聞是3天的,但前科是一輩子的。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因違法《個資法》,被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網友紛紛留言,有人問:「所以是有前科的意思嗎!?」陳沂強調:「是的,前科是一輩子的!」還有人問:「你有沒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陳沂表示:「有,民事精神賠償部分也已經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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