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對民進黨「港湖女神」高嘉瑜施暴的兇嫌林秉樞,一審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上訴高院二審中。林秉樞另被偵辦2020年對從事教師的徐姓前女友施暴案,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恐嚇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林秉樞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起訴指出, 2020年3月12日晚間,林秉樞質疑徐女劈腿,以散布裸照、性愛片要脅徐女,逼她脫光衣服下跪,並掌摑徐女,再逼徐女自己掌摑自己,林秉樞同時不顧徐女哀求,拿出手機攝錄徐女裸體下跪影片,更拿走徐女手機,使徐女無法報警求助,犯案情節與施暴高嘉瑜的手法如出一轍。
徐女2020年10月報警,林秉樞先因為在LINE通話恐嚇徐女:「我現在開始玩死妳…妳以為我沒有妳們校長跟教務主任的手機嗎?我現在來打!我寄email,妳的影片,我都設好囉!」、「那我會殺妳喔,妳聽到齁!我還會殺妳小朋友喔,妳聽到齁!」等,被起訴恐嚇罪,但他在法庭上與徐女和解,並搬出病母向法官求情,2021年9月一審僅判刑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林秉樞施暴徐女犯行在檢方處理贓證物時被發現,他在偵查中認罪自白,檢方依強制、恐嚇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涉傷害罪部分徐女則沒有提告。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