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盒警示圖3/22將從原本的35%擴大到50%!國健署:違規販售最高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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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庭語/綜合報導

菸品容器設計為廣告行銷的途徑之一,台灣在去年修正《菸害防制法》,其中警示圖文將在3/22開始從原本的35%擴大到50%,對此,國健署提醒,未來違規販售者,可處1萬到5萬元罰鍰。

菸品容器設計為廣告行銷的途徑之一,台灣在去年修正《菸害防制法》,其中警示圖文將在3/22開始從原本的35%擴大到50%。(示意圖/Pixabay)

菸品容器設計為廣告行銷的途徑之一,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標示健康危害警示,且面積不應少於主要可見部分的30%(建議占50%)。依加拿大癌症協會2021年報告,全球有166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22個國家(約73%)。同時,研究顯示定期更換警示圖文才能維持警示效果,目前各國的更換頻率不一,以智利更新次數最為頻繁,自2006年起至2013年平均每年更新1次,至今已更新7次,澳洲、紐西蘭及比利時則採2 ∼ 3組圖文組,每12個月輪替一次。

1997年國內通過之菸害防制法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健康危害警告文字,惟未能對吸菸者達到警示之效果;2007年由當時衛生署成功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第6條,規範2009年1月11日起,菸品容器包裝之正反面35%面積,除須警語外尚有須標示警圖及戒菸相關資訊之義務。

而台灣在1997年通過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健康危害警告文字,2007年當時衛生署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第6條,規範2009年1月11日起,菸品容器包裝正反面35%面積,除須警語外,還有須標示警圖及戒菸相關資訊義務。

3/22菸盒警示圖文擴大。(圖/國健署提供)

吸菸有害健康之資訊藉由圖片展現,更可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之危害,不僅增加對吸菸者之警示,亦可讓身心發展尚未健全之兒童及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對健康之危害,降低兒童及少年吸菸之可能性。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印製大幅之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為具經濟性、高曝光率,又能直接接觸吸菸者之宣導方式,且研究顯示較大之健康警示圖文會使吸菸者更有拒絕吸菸之動機。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吸菸有害健康資訊藉由圖片展現,更可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危害,不僅增加對吸菸者警示,也可讓身心發展尚未健全兒童及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對健康危害,降低兒童及少年吸菸可能性。

吳昭軍說,台灣在去年3/22修正施行菸害防制法,將原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比率由35%增加至50%,並定於2024年3月22日施行8則警示圖文,3/22起將強力執行,違規販售者可處1萬到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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