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績優男警上網約炮自拍PO網 10萬交保記大過

分享:

新北市永和交通分隊43歲羅姓男警,因多次透過網路約同志在台北市某校園內發生性行為,並自拍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X》,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風化等罪嫌偵辦,18日晚間諭令10萬元交保。新北市警局表示,將對羅員記1大過處分及提列教育輔導加強考核,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

一名新北市永和分局交通隊羅姓員警,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風化等罪嫌偵辦,雖然10萬元交保,羅姓員警仍被記一大過。(圖/資料照片)

羅姓警員為97年特考班,從警多年工作態度認真,曾因辦案有功多次獲獎,過去還曾榮獲「忠勤忠義楷模」。據了解,羅員今年間陸續透過網路邀約9名男同志,前往台北市某校園內發生性關係,事後將性愛過程拍攝成影片,並分段上傳到社群平台《X》供人瀏覽。

儘管影片中人物都沒有露臉,但校園背景仍被眼尖網友認出。校方輾轉得知後,為免校譽受損立即向轄區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大安警分局獲報後追查網路帳號持有人,確認羅姓警員就是帳號持有人,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18日,台北地檢署會同永和警分局前往永和交通分隊,將羅姓警員拘提到案,以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中的公然猥褻、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嫌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羅員涉犯妨害風化罪嫌,諭令10萬元交保。檢警也將進一步追查性愛影片中現身的9名男子身分,釐清是否有未成年或其他涉及妨害性自主等不法情事。

新北市警方表示,交通分隊羅姓警員自拍並散布與網友不雅影像行為涉嫌妨害風化等罪嫌,會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並將羅員記1大過處分及提列教育輔導加強考核,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永和警分局強調,針對警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自清自檢、澈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中天關心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2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