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女老師去年爆料鄭姓醫官「約砲成癮」,把她當成洩慾工具,遭鄭男自訴加重誹謗。台北地院認為,陳女提不出證據,相關言論僅涉鄭男私德,無關公益,故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陳女2018年9月6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賴男「約砲成癮」,大肚子、做月子時都要硬上,把她當成洩慾工具,隔天更上談話節目指控賴男玩弄她的感情與身體,且利用網路找砲友,性伴侶眾多。
鄭男認為名譽受損,自訴加重誹謗,北院審理時,陳女否認犯行,辯稱這些都是她親身經歷或聽聞的事實,不是虛構,賴男身為知名醫師,且肩負軍職,有多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職業形象,她的言論與公共利益相關。
法官認為,依照一般人的社會通念,陳女言論確實有損賴男人格、品行及社會評價,卻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言論為真,且言論內容屬於私領域,就算違反道德觀念,也不影響賴男執行醫療職務及病人權益,故認定陳女加重誹謗犯行。
法官審酌陳女與賴男間有感情、未婚生子女認領的糾葛,卻不以正當管道解決,反而透過媒體散布誹謗言論,迄今又未與賴男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並考量她有碩士學歷等,依2次誹謗罪判各判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