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駕照的陳姓男子行經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時突然右切,後方16歲鄭姓騎士為閃避而撞上高姓行人,不料高姓行人出院後隔天被照服員發現已經屍僵,檢方近日偵結後依過失致死起訴陳男,鄭姓騎士則送少年法庭。

根據檢方起訴書,陳男明知自己的機車駕照被註銷,卻仍於2024年9月10日18時32分違反規定上路,陳男當時沿五權南路外側快車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駛,在五權南路555號前欲變換至慢車道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突然從外側快車道往右變換車道,導致後方16歲鄭姓騎士為了閃避而撞到高姓行人。
鄭姓騎士人車倒地,頭部外傷併下巴挫傷及牙齒脫位、左手肘、右手及右小腿擦傷、左手挫傷,而高姓行人被撞倒,導致右側腓骨幹橫裂非移位閉鎖性骨折、右手肘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右側踝部擦傷、頭皮開放性傷口及創傷性硬腦膜下積液。高姓行人於9月11日回家休養,隔天居家照服員上門,卻發現他倒臥在床上,已屍僵,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台中地檢署調查,陳男、鄭姓騎士均坦承犯行,檢方認定2人行為與高姓行人死亡有因果關係,陳男係犯無照駕駛過失致死罪嫌,近日偵結起訴。另鄭姓騎士未滿18歲,由警方移送少年法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