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統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25%,地方政府紛紛強烈反彈,質疑中央違法刪減,直砍人民的社會福利、基礎建設補助,為了鬥爭犧牲人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發文評論。

翁曉玲臉書23日發文:「#中央政府肥滋滋vs. #地方政府苦斷炊。俗話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今年賴政府擁有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高的施政預算,將近3兆的規模,但賴政府還是不滿足,要將行政院及各部會應自行吸收、節省支出的636億元,全數轉嫁給地方縣市政府,刪除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5%,讓地方政府在無預期的情況下少了4分之1的經費可用,平均每縣市少了2、30億的錢。」
翁曉玲表示:「這筆錢是許多縣市政府的救命錢,與地方社福、教育補助、基礎建設有關。卓榮泰的行政院,錢多到流油,卻狠心刪除給地方政府的活命錢。賴政府自私自利、不以民為念、不苦民所苦,寧可地方老百姓窮死,也不願拿出一點錢來幫助地方,根本不配執政。」
翁曉玲指出:「#賴清德和卓榮泰違憲亂政、不依法行政的無恥行徑毫無下限。行政院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是依照#地方制度法第69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和#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的規定,中央政府應給予地方政府的補助,是屬於#法定義務支出,不是賴政府愛給不給的施捨錢。」
翁曉玲再指出:「去年(113年)8月30日,行政院發文函請立法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附具第5項附件:『#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壹份』,其中第9項「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及減稅損失補貼」,清清楚楚、白紙黑字寫到,要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總金額是2501.13億元!這筆一般性補助款,是『依法律義務支出』,而且是業經立法院三讀審議過的預算,依照大法官釋字319、520號解釋,這係屬『#措施性法律』,通過了就要執行,行政院不能拒絕執行!」
翁曉玲痛批:「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為了大罷免、政治鬥爭,不擇手段,竟然睜眼說瞎話,說一般性補助款不是依法律義務支出的經費, 你們為了鬥垮國會在野黨,竟然寧可犧牲地方權益、老百姓福利,也在所不惜。賴政府是有錢改路名、有錢出國考察、卻沒錢照顧地方百姓!這樣的政府,台灣人民不用期待、指望它,要大力譴責它,要賴政府把屬於地方百姓的錢還回來,這不是賴政府的私房錢,而是照顧弱勢百姓的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