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7)日處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藍白共同提案,將警察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上限調高至80%。不過民進黨團提出附帶決議,主張本次修法後立法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開酸,「民進黨的奇葩提案,真是世所罕見」。
立法院今天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七、十一、十二、十五、十六、二十一、二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以及三十六條修正條例,三讀通過。根據再修正動議,警察人員之退休,除依下列規定外,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一、警正以下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其退休年齡,得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酌予降低。在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職務並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除依規定按因公傷病標準給與外,另加發五至十五個基數。基數內涵均依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計算。三、領有勳章、獎章者,得加發退休金。
警察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1.75%,最高增至三十六年,為80%,任職滿三十七年至第四十年者,维持80%。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第四款之規定,於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該等人員應按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因第一項第四款及前項之修正,所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增加之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根據銓敘部統計,修法後,八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74544元。該修正條例遭民進黨團強烈反對,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批評,此項修法將造成世代對立,並造成退撫基金提早用罄。民進黨團也在三讀通過後,提出附帶決議,認為該條例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強烈主張修法後,立法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不過該附帶決議投票不通過。
對此,羅智強今日在臉書秀出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內容寫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違憲顯而易見,故強烈主張本次修法後立法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柯建銘、吳思瑤、蔡易餘。
羅智強更是發文直言。「立法院可以通過法律,但通過後要請總統不要公布……」民進黨的奇葩提案,真是世所罕見。原來,這就是民進黨說的「更大的民主」?